关于对未按时参加2021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催检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全区各社会组织:
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办法》要求,各社会组织应于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对上一年度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区民政局。今年3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鞍立民发〔2022〕8号),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要求全区民办非企业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
截至目前,仍有13家社会组织未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及时参加2021度年检。请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未开展活动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尽快到立山区行政审批局进行注销登记。连续两年未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并将作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对此造成的后果由各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联系人:刘威、付帅;联系电话:0412-6632625
***:2021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完成年检名单
立山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9日
2021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完成年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