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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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08日发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皮革产业开发区环境现状,为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以及在发生后快速有效地处理,并开展救援行动,减少人员伤害、降低环境损害风险,特修编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于2021年12月3日专家评估讨论通过,经皮革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定后,于2022年12月9日印发,现将预案进行公示。
辽宁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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