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区关于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基本情况公示的报告
龙港区政府:
按照省交通厅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的《辽宁省道路货运运输源头治理超载超限实施方案》(辽交运发【2014】65号)和《辽宁省货物运输源头治超违法信息抄告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辽交运管发【2017】86号)等有关要求,不断深入推进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工作(以下简称源头治超),取得了积极成效。按照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市交通局、市运输管理处要求,我们龙港区交通局运输管理所对辖区内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渤海造船厂、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现将两家企业基本情况以报表形式,上报区政府。请利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5日。
特此报告
龙港区交通局运输管理所
2017年12月1日
***: 葫芦岛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转发《辽宁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布重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的通知》.docx
***: 渤海造船厂运输处调查表.docx
***: 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运输部调查表.docx
编辑: 市龙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