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大凌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宫山咀水库坝下建昌喀左交界)二期
(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大凌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宫山咀水库坝下~建昌喀左交界)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p9AFP98FUHjE9HY9QJswA
提取码:4e13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现场查询,地址:建昌县大凌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建设区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居民、相关职能政府管理部门及其它有关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ykhbgs.com/article/show/139/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