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举行接受国家中华诗词之乡匾牌仪式
天等县举行接受国家
“中华诗词之乡”匾牌仪式
8月10日,天等县举行接受国家“中华诗词之乡”匾牌仪式。广西诗词学会会长罗荣坚,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潘滔等参加活动。
仪式上,罗荣坚、潘滔等人员先后给创建“中华诗词之乡”诗词创作中获奖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奖代表进行颁奖,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努力创作出更好的诗词作品。
罗荣坚表示,天等县获得中华诗词之乡,对全县诗词协会全体诗友的劳动成果的肯定,更是对全县在传承和发扬中华诗词文化,加强文化建设,提高文化自信上给予了鼓励和鞭策,希望天等县以此次接受国家“中华诗词之乡” 授牌为起点,在传承和发扬中华诗词文化上再创佳绩。
潘滔在致辞中表示,天等县将于接受国家“中华诗词之乡” 授牌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发扬天等不等天,苦干不苦熬的天等精神,立时代之潮头,发时代之声,进一步挖掘现有文化资源,讴歌于党,讴歌于祖国,讴歌于人民,讴歌于时代的精品之作,使诗词文化进一步发扬光大。(黄诚财 刘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