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大新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精神,满足广大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1〕551号)和《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17〕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原则
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三、运行管理
(一)课后服务对象及报名方式。校内课后服务的对象是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困境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校内课后服务学生群体,特困家庭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服务费或免费。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学生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班级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经学校同意并公示后,确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
(二)课后服务时间。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主要指正常上课日的中午和下午放学课后时间,不含晚上及周末、节假日、假期等休息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2个小时。课后服务时间可参考如下时段安排:中午(11:20-14:00),周一至周四下午(17:15-18:30,分2课时),周五下午(16:20-17:30,分2课时),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本地正常下班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学校可根据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三)课后服务内容和方式。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服务。有条件的学校(非寄宿制学校)可向有实际需要的学生提供午餐、午间住宿服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坚决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各校要利用国家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每周5天课后服务活动安排可参考如下方式进行:“4+1”(4天作业辅导+1天兴趣小组活动)或“3+2”(3天作业辅导+2天兴趣小组活动)模式,分班级和学校两种活动方式,班级活动由学科教师开展作业辅导;学校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及社团兴趣小组活动等。具体活动内容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四)课后服务管理。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由各校自行组织开展。
1.课后服务人员安排。校内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为主,充分发挥学校在解决学生校内课后服务需求上的主渠道作用,应充分发挥师资、管理、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挖掘潜力,服务社会、家庭、学生。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例如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专业机构的教师及人员、相关特长的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家长、大学生志愿者等等。
2.经费来源及管理。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学校提供服务必需场所和设施设备资源,组织课后服务人员,由家长缴纳合理的服务费用。学校开展的课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课后服务人员劳务费标准参照上级或县里相关部门出台指导性文件执行,学校务必建立课后服务专项资金管理账目,专款专用,并按规定进行收支情况公示。在上级部分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之前,我县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暂行每生每月最高不超过120元(不包含膳食费和午托服务费)。所收取费用全部用于课后服务人员劳务费和相关的水电费、消耗品购置等开支。
3.做好课后服务的准备工作。举办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将课后服务项目筹备情况报告县教育局备案审批,报送材料要求如下:一是学校学期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二是学校和家长签订的校内课后服务协议书(范本);三是学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科教师及管理人员等服务团队人员名单。
4.提高课后服务工作质量。举办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健全课后服务管理规程,强化服务管理水平,同时学校应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做到应教尽教,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县教育局负责牵头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以确保校内课后服务活动顺利进行;县发改局负责加强收费项目与收费行为的指导监管;县卫健局负责管理和指导学校卫生保健业务工作,监督和指导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县财政局负责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的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财务管理;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及周边治安管理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监督与指导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同时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营造中小学校校内课后服务的良好环境。
(二)宣传引导,提高服务参与。通过媒体、网络、班(队)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增加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知晓率,让更多有资质有能力的社团(机构)、人员积极参与到校内课后服务活动中来,使学校择优合作、录用的路子更宽更广。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有利于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兴趣爱好的培养、身心的健康成长,也有助于解决广大家长接送孩子的难题。
(三)整合资源,保障服务质量。加强校内课后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能力。举办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对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的人员进行严格把关,明确参与人员的健康条件和工作要求,签订聘请协议和安全责任状,加强培训。对不能胜任课后服务的人员要及时予以解聘。要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确保此项工作有序顺利推进。要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促进相互学习借鉴。
(四)加强管理,确保服务安全。一是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二是加强服务用房场地安全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严格对聘用人员的资格审核,杜绝道德不善、品行不端等人员进入服务工作队伍。四是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服从学校管理,按时接送学生。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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