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五批)
近日,收到山西省环境保护晋城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已转交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了严肃处理。现将第五批8件典型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沁水县胡底乡贾寨村大象集团投资的养鸡场环境污染问题。
经调查,举报属实。举报人反映的养鸡场系沁水县恒泰养殖有限公司,位于胡底乡贾寨村北约400米处,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养殖场东北约100米处堆有大量鸡粪,散发恶臭气味,产生大量蚊蝇,污染周边环境。
沁水县环保局、畜牧局、胡底乡政府已先后两次到该企业调查处理,责令该企业于8月15日前对临时堆放的大量鸡粪清理完毕,在堆放场周边和贾寨村喷洒除臭剂、灭蝇药、消毒剂,有效灭杀蚊蝇,降低恶臭等污染。
同时,沁水县环保局对该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对污染严重的生产设施进行查封,处罚款3万,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按环评要求建设和完善环保设施,未经竣工环保验收,不得投入养殖生产。
二、泽州县大阳镇坤达磁材公司废料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调查,举报属实。举报人反映的晋城市坤达煤化磁材有限公司,位于泽州县大阳镇赵庄村,建设规模为年产0.5万吨四氧化三锰,属山西泽州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早在2013年12月12日,泽州县人民政府已对该企业下达了《关停通知》,因其属山西省重点涉重金属企业,《通知》里明确要求企业关停后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和《晋城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做好遗留残液的处置工作。
2016年8月5日,该企业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将部分风化的废氢氧化钠(800公斤)和盐酸废液(425公斤)在企业作业区一40平方米的中和池内中和反应,中和时导致短时间内产生较大挥发性气味。对此,泽州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副总经理王奎太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该企业8月16日前向县环保局递交新的残留化学液体处置方案,明确处置时限,泽州县环保局将负责监督企业对残留液体合理规范处置,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秀水苑小区26号楼“陶然居”等饭店油烟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调查,举报属实。现场检查发现,陶然居茶餐厅等3家饭店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中,陶然居茶餐厅通过居民楼公共排烟通道排放油烟;秀琴高平家庭巧面馆直接将油烟从后窗排出;格玛希云南茶餐自行安装管道,通过管道将油烟排向楼顶。对此,市住建局已于8月2日分别对“陶然居茶餐厅”等3家饭店依法立案查处。
四、城区西上庄五门村村西市垃圾处理填埋场在下雨后,臭味浓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经调查,举报属实。城区环卫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核实以及询问设计院和多位村民得知,近日由于气温高,生活垃圾有机物腐败快,产生恶臭较多、较快,加之今年夏季连续阴雨天,夜间气压低空气扩散较慢,一定程度上对附近村民生活造成了影响。
对此,城区环卫局已采取以下措施,尽量减少对附近村民生活的影响。
1、及时增设临时防飞网,有效控制漂浮物扩散。
2、在填埋作业区域利用2台移动式风炮,根据风向对垃圾堆体分区域重点喷洒灭蝇除臭药剂,防止作业过程中气味扩散。
3、填埋库区环场设置自动间歇式高杆喷淋系统,有效控制臭味因子的向外扩散。
五、高平市三甲镇中池村养鸡场离吃水井不足30米,影响村民饮水安全的问题。
经调查,举报属实。该养鸡场位于高平市三甲镇中池村东南,占地约1800平方米,由李书启个人投资,无环保手续,现养蛋鸡3000余只。现场检查发现:该养鸡场东约80米建有高平市三甲镇中池联片供水站,但现场无废水外排。针对存在的隐患,高平市环保局责令李书启停止养殖,限期搬离,水井周围规定距离内不得堆存鸡粪;经三甲镇党委研究决定,对中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六、城区西上庄办事处张岭村西北有一小作坊,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强酸和强碱,废水直接排至村西水沟内的问题。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经西上庄办事处工作人员调查,该办事处张岭村西北有一废品收购点,该收购点对回收的塑料瓶进行粉碎,机器冷却水直接排至村西水沟内,未发现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强酸和强碱。对此,西上庄办事处立即对该收购点的粉碎机器实施了断电,要求收购点负责人不得再进行粉碎,只准回收废品。同时,对张岭村委主任和分管副主任进行了严厉批评,责令村委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七、泽州县周村镇诚朋商贸和一家无名企业两家洗煤厂噪声扰民的问题。
经调查,举报基本不属实。举报人反映的两家企业分别是泽州县诚朋商贸有限公司和周村镇坂上村天申储煤场。其中,泽州县诚朋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泽州县周村镇河村村东南处,建设规模为年洗煤60万吨,环保手续齐全;天申储煤场5月初已被列入取缔范围,5月18日周村镇政府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
2016年8月7日泽州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泽州县诚朋商贸有限公司从5月底停产至今,生产设备、机械设备均未作业;坂上天申储煤场已切断电源,场内堆存有少许原煤,有一小型筛分设备,不存在噪音扰民一说。
由于关停取缔工作进展缓慢,周村镇纪委对网格化监管责任人坂上村村委主任范合银进行了诫勉谈话。由周村镇政府监督坂上村天申储煤场8月15日前完成设备拆除、清除原煤工作;泽州县环保局在诚朋商贸有限公司复产后立即开展监测工作,如监测未达相关标准将依法责令其整改。
八、城区水陆院浙江商贸城的黄河电器门市部喇叭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经调查,举报属实。该店地处晋城市水陆院市场浙江商贸城一楼,主营各种电器,包括各类音响设备,营业期间时常通过喇叭播放广告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对此,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已于8月8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之规定,给予黄河电器门市部负责人桂芳行政警告处罚,同时对水陆院浙江商贸城商场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现已整改完毕。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对该商场经营行为持续关注,如若发现再次违法将依法从重处罚。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公安部门加强对辖区此类违法活动的监管,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努力为市区群众生活营造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 莫潞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