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个驻公安检察官办公室成立
我市首个驻公安检察官办公室成立
7月29日,在矿区公安分局与矿区人民检察院的通力合作下,矿区检察院驻公安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这也是我市首个派驻在公安机关的检察官办公室。
检察官驻公安办公室的设立,对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相互配合,及时准确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案件质量,提高诉讼效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标志着我市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共同打击犯罪协作机制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是公检两家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重点工作的积极尝试和探索,既是创新之策更是务实之举。
为在今后更加顺畅、高效地开展好工作,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公平正义,矿区公安分局与矿区检察院还立足基层特点,根据实际办案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共同研究制定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在矿区公安分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的暂行规定》,以确保明确职责、规范运作,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位。(智慧 刘刚 义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