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调解案例成功入选省文旅厅旅游消费维权案例
近日,省文旅厅官方网站刊登了“典型案例解析,助力消费者维权”专栏,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上报的一旅游投诉调解案例成功入选。此次案例的成功入选,标志着该队旅游投诉调解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也对我市下一步旅游投诉调解工作的开展具有较强的激励和指导意义。
2021年4月,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举报中心接到我市以杨某为代表的15名游客的旅游投诉,由于投诉人数较多,涉及金额较大,举报中心第一时间了解详细情况,并积极安抚游客情绪。原来在3月中旬,杨某等人与我市某旅行社签订了代订旅游服务合同,并缴纳了全款,要求该旅行社为他们购买3月18日到西双版纳的机票。杨某等15名游客在18日到达机场后却发现无法正常办理登机手续,与旅行社联系时,才发现旅行社工作人员由于操作失误,将出行日期弄错,误买了出行日期5日前的机票,且未将订票信息及时告知游客。杨某等15名游客到机场后被告知,因未购买当日航班机票无法正常办理登机手续,遂不得不自行购买机票前往西双版纳。事后,杨某等投诉至该队举报中心,表示因旅行社疏忽导致自己额外支出机票费用,要求旅行社全额赔偿相应损失。
接到投诉后,该队举报中心对此投诉涉及到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多次主持召开面对面的调解会,经沟通调解,该旅行社同意赔偿杨某等15名游客的机票损失,并承诺赠送杨某等15名游客免费旅游一次,杨某等15名游客接受了该赔偿方案。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旅游投诉调解具有政策性、情理性、时效性都很强的特点,每起旅游投诉都关系到游客的旅游实践,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旅游投诉调解工作,就是在优化我市的旅游环境,就是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举报中心将积极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宗旨,通过调解这个与人民群众面对面的窗口,树立起阳泉文化执法亲民、爱民、为民、护民形象。(张斯敏 冯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