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太原市职业技能大赛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对技能人才工作的***,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推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弘扬工匠精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决定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第三届太原市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我区组织参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选拔参赛
7月中旬,杏花岭区结合实际分别组织初赛选拔参赛选手。
(二)赛项技术文件
7月25日前发布各赛项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到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1/rsj.taiyuan.gov.cn/)。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7月25日29日,7月29日前将《第三届太原市职业技能大赛参赛人员报名表》和《第三届太原市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队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交到太原市杏花岭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三楼创业科。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8月15日,由杏花岭区组织参加第三届太原市职业技能大赛,比赛地点为太原市高级技工学校(大原技师学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竞赛内容
(一)竞赛项目
接轨全省职业技能大赛,设置5类23个项目。包括:
运输与物流类(3个):车身修理、汽车技术、汽车喷漆;
制造与工程技术类(8个):工业机械、移动机器人、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焊接、装配钳工、电工、增材制造;
信息与通信技术类(3个):网络安全、网络系统管理、 物联网技术;
创意艺术与时尚类(2个):平面设计技术、茶艺;
社会与个人服务类(7个)美容、酒店接待、烹饪(西餐)、烘焙、电子商务、育婴、养老护理。
机电一体化、网络安全、移动机器人为双人赛项,其他项目为单人赛项。
(二)命题标准
本次大赛只进行实际操作技能比赛,不单独设立理论考核模块,理论考核采用各种方式融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竞赛试题由大赛组委会竞赛技术组组织专家命制,命题参照各赛项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工标准或参照世赛、国赛、省赛标准设置。
三、报名工作要求
(一)参赛对象条件
凡年满16周岁(即2006年8月15日前出生),在我市市域内从事相关专业、职业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院校师生,不受学历、工作经验限制,均可投名参加相应项目竞赛。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已获得省政府三晋技术能手称号者(省政府发文通报的人员),在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中已获得各赛项前三名的选手,不再作为选手参加本次大赛,可纳入市大赛裁判员库发挥技术指导、执裁等作用。
(二)组队方式
1.优先以县(市、区)为单位组队,参赛人员可在我区人社局报名参赛。
2.参赛人员只能以一种方式报名参赛。已代表我区参赛的项目,其所属单位同类身份人员不得通过其他方式参赛该项目。
3.双人赛项参赛选手须为同一单位、同类身份选手。
4.每个代表队限投领队、领队助理、联络员各1名;每个单人赛项限报参赛选手最多3人,每个双人赛项限报参赛选手最多5组。
(三)报名联系人
杏花岭区人社局:崔琴 联系电话:3044619
四、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特殊贡献奖、优秀指导教练奖。奖励按照《太原市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并人才〔2020〕5号)文件发放。
(一)个人奖。每个竞赛项目奖励,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其余选手颁发优秀荣誉证书。每个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按规定授予并州技术能手称号。每个竞赛项目的第1-3名,分别按选手给予税前 3 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二)团体奖。部门(行业)代表队,不做团体排序。各县(市、区)、综改区代表队团体奖励办法:(1)对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队,颁发名次奖证书;48名的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其余代表队领发组织奖证书。(2)计分办法:以各代表队参赛项目分加选手名次分计算团体总分。总分相同时,优先参赛项目分排名高的代表队,参赛项目分也相同的,优先进入前5名人数多的代表队。参赛项目分计算办法为:每一名(组)参赛选手积 1分,满额参加决赛全部项目的代表队得满分。选手名次分计算办法为:获得各项目第1名的加20分,第2名的加15分,第3名的加10分,第4名的加5分,第5名的加3分,第6名及以后的加1 分(双人参赛项目组选手按1人计)。
(三)特殊贡献奖。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颁发特殊贡献奖证书。
(四)优秀指导教练奖。对获得前三名选手的指导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练奖证书。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积极组织选手参赛。
2.大赛不收参赛费。大赛期间,参赛选手需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3.各代表队选手的联络工作由领队负责。
4.参赛人员开赛报到时须提供意外伤害险保单、行程码和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1.第三届太原市职业技能大赛参赛人员报名表.xlsx
2.第三届太原市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队报名汇总表.xlsx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