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动丹东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验收工作
丹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针对8月底的重要节点,市委、市政府分别于8月22日、23日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验收工作进展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各责任单位全力抓好整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最严的要求、最快的速度、最实的举措、最好的成效统筹好中央和省级督察问题整改。
8月25日,为落实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丹东市组织召开推进中央督察整改任务验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已完成整改任务现场验收工作,推进落实年底前要完成任务的整改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8月24日全省整改任务验收工作推进会议和王明玉副省长讲话精神,要求各市级督导单位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督导和盯办工作办法(试行)》,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市级督导责任,同时积极与省级督导和验收单位沟通,协助开展省级现场验收和出具验收意见等工作,切实做到整改完成一项,验收销号一项,形成工作闭环,为高标准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2022年底前丹东市共需完成17项中央督察整改任务。截至8月25日,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9项,剩余8项整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
丹东市督改办主任,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