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出台五个一工程建设工作考评办法
建平新闻网讯 为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推进五个一工程建设,引导县(省市)直部门围绕五个一工程建设,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我县出台县(省市)直部门服务五个一工程建设工作考评办法。
该办法将县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等32个县(省市)直部门定为考评对象,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副县级以上领导,五个一工程发展平台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及辖区内企业代表,围绕各部门服务五个一工程建设与发展,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资金和指标以及帮助园(景)区与入驻企业搭建融资平台情况,创新融资模式、扩大融资规模情况。在招商引资、政策落实、人才技术引进以及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等方面,强化职能服务、提高服务效率情况。主动作为、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园(景)区晋位升级情况。围绕落地项目和入驻企业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帮助解决建设、经营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转变工作作风情况,不随意干扰五个一工程建设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不作为、慢动作和乱作为等情况,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对相关重点部门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对各部门评议情况的量化得分排名,确定评议档次。评议结果在全县通报,并通过建平县报和建平电视台向社会公布。
考评工作在12月10前完成,评议结果为第三档次的部门要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并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整改;连续两年被评为第三档次的部门要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