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市气象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气象现代化体系建设,全面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在防灾减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气象局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同时联系实际,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科学谋划盘锦气象事业发展,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加快推进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
推进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在综合防灾减灾中的消息树作用和在灾害风险管理中的支撑作用,发挥气象服务在应急救援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发挥气象部门在突发事件预警发布中的综合枢纽作用。主动融入国家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持续深入贯彻《辽宁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针对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等气象灾害,着力构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预警信息发布、风险防范、灾害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高效协同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为防灾减灾避灾赢得先机。
推进气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围绕石化行业、粮食生产、全域旅游等重点领域建设需要,不断加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主动做好专业气象服务,发展智慧气象服务,加强公众气象服务,为盘锦生产生活发展保驾护航。加强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推动盘锦大气、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湿地修复,着力保障盘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生态城市建设。
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格局,健全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充分发挥盘锦国家气候观象台的优势,着力培养造就一批气象科技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围绕“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目标,做到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不漏网、重大灾害性天气不漏报、重大气象灾害保障服务不失误。
推进气象科学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升气象科学管理水平。强化气象行政执法监督,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完善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监管制度体系,提升防雷“互联网+监管”水平。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