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营商局落实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在积极承接省政府取消下放调整的1005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铁政发〔2021〕1号),取消下放调整包括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公共服务等11大类的行政职权,共1709项。涉及全市26家市属部门(单位),精简比例达52%。
二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动态调整下放职权。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文件,将下放至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分别调整至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生态环境局实施,进一步加强“两高”项目准入管理。
三是开展下放职权“回头看”。推动解决“放权不到位”“明放暗不放”“放责不放权”以及 “接不住”“用不好”等问题。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文件,调整实施层级事项5项、下放县级事项1项。
四是公布我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在《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基础上,综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和历年来行政职权取消下放调整情况,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及时动态调整了我市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向全市公布。
五是推进落实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机制。梳理形成我市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第一批)和涉企许可告知承诺制清单,在市政务服务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