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发布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公告
燃放烟花爆竹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却加剧大气污染,严重威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据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污染物浓度。其中PM2.5浓度的增加最为显著,如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会加重雾霾程度,对空气质量产生影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春节临近,昌图县为了保障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维护群众身体健康,认真落实环保部《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函》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发布了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公告。
公告要求,不得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所在小区物业公司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区域等地燃放烟花爆竹。在相对允许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要遵守禁限放时间要求,燃放时间为年二十九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初七上午和正月十五,其他时间禁放,除年二十九夜间可燃放外,其余燃放时间为早7时至晚23时。
县政府提倡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祖,号召用鲜花等方式替代焚烧纸钱等容易产生烟尘的祭祀用品,减少污染和火险隐患。让昌图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号召公众从自身做起,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猴年春节,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为建设美丽昌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来源:昌图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