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中华路段限制不达标电动车通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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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9日发表
为规范菏泽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起草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中华路段限制不达标电动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箱:hzsfzbfgk@126.com,并在标题注明“市城区中华路段限制不达标电动车通行的通告”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009号,邮编:27402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市城区中华路段限制不达标电动车通行的通告”字样。
意见反馈时间2018年3月9日前。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中华路段限制不达标电动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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