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
菏农建字〔2022〕4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社发中心: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已下达,现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把控设计单位资质和数量。根据《菏泽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细则(试行)》有关条款规定,严格把控设计单位资质和数量,必须深入实地勘察,广泛征求当地干部群众意见,保证设计深度,符合当地发展实际。在市级评审时,根据各县区编制的实施方案质量对设计单位综合排名,排名后三名的设计单位,次年不得参与全市项目勘察设计。
二、突出耕地保护和提升。 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技术措施,原则上要实现项目区全覆盖,亩均投资不少于150元。实施前后都要做常规土壤养分监测,实施方案中的养分含量必须是实地测量的。
三、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就要明确产权移交程序、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后工程运行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四、继续抓好示范引领。2022年继续抓好示范区建设,每个县区至少要打造一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在县域内实行差异化管理,优化整合农业项目,每亩投资达到3000元以上,突出绿色发展理念,打造“吨半粮”示范基地。
五、按时上报材料。按照任务清单(见***2)要求,抓紧把项目落实到位,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市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市级批复的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市农业农村局批复。
***:
1、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的通知.PDF
2、***2、2022年菏泽市农田建设任务清单.xls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