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刘建平一行督导郓城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1月3日,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刘建平、党委委员荣国林一行3人,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安排,对郓城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郓城县常务副县长苏怀光、郓城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钱爱增等同志陪同。
刘建平、荣国林一行先后来到彭庄煤矿、李楼煤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首先汇报矿井近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别介绍矿井目前的生产布局、采掘头面和生产接续情况;然后,刘建平、荣国林一行到煤矿企业调度室查看矿井日常调度、井下安全生产情况。
刘建平强调,10.25新巨龙煤业公司发大能量事件,无人员伤亡,一方面说明煤矿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另一方面也要求煤矿企业继续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加强支护,以三年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稳定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刘建平对煤矿企业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提出的“安全生产、生命至上”的理念,别把这一理念当政治宣传、学习的文件,要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站位,在保供的压力、高煤价的诱惑下,更要一如既往地保持强大的定力,合法合规组织生产。二是要真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企业的主体责任,关键在于企业主要领导、关键在企业领导班子。三是建立一种新型的比较轻松的监管体制,市应急局如何把监管和服务做好是下一步要认真研究的主要课题,企业要理解日常的严格监管,做好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