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向生态城市迈进环境保护确定硬目标
青岛日报讯 市环保委近日决定,在今后一个时期里,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将以迎办奥运为契机,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深入推进生态保护工作,优化环境质量,努力实现经济、
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今后几年,是我市迎办奥运会、建设生态城市的关键时期。为此,我市提出具体环保工作目标和任务———
深化污染治理,推进生态保护,不断改善环境质量。要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引进天然气,提高城市集中供热率;采取优惠政策,使脱硫工作有突破性进展,普遍推广大型锅炉脱硫
除尘设施。划定“无高污染燃料区”,推广清洁、节能燃烧技术;制定并实施“煤改气”方案。继续淘汰小型燃煤锅炉,大型锅炉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加强机动车船和施工工地环境管
理,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和市区道路硬化率、绿化率,控制尾气和扬尘污染。
制定并实施“碧水工程”,彻底解决我市近岸海域及地面水污染。全面完善前海截污工程,对排污口进行清理和规范化整治;麦岛污水处理厂尽快开工二期工程,达到二级处理;
加快城阳区污水处理厂、沙子口污水处理厂(二期)和楼山后污水处理厂建设;今后新建、扩建、改建污水处理厂,要普遍采用中水回用工程;要逐步完善市区北部城市污水管网配套
工程,提高截污率和污水处理率,加快中水回用工程建设;至2007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中水回用率达到40%;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张村河、李村河等河道市区
段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恢复河道景观,变城市泄洪河道为景观河道。
加快完善小涧西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和四流中支路垃圾厂封厂工程,在市区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除“白色污染”,保证全市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加快危险废物集
中焚烧处置设施建设和危险废物填埋场规划建设,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全面实施《青岛市生态城市建设规划》,重点保护好水源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加强绿化工作,实施市区乔、灌、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黄岛、崂山、城阳区和五个县级
市要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防治农产品污染;农村地区禁止秸秆焚烧,逐步解决化肥污染环境问题。
另外,要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环保、热爱环境的社会氛围;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创造条件并引导群众直接参与环保决策;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参与城市环境监督的积极性;
深入开展“绿色环保社区”、“绿色学校”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在城市居民中倡导绿色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