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组织开展依法执教宣讲活动
2月28日,为增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的意识,使教育教学活动法治化、规范化,达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兰山区组织开展依法执教宣讲活动。兰山区教体局职成科兼政策法规科科长范建龙应邀为临沂沂河实验学校、新桥中学做了题为“依法执教,做有法商的人民教师”的法治讲座。
讲座过程中,范建龙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思想到《民法典》《刑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中关于如何正确履行教师职责、保护未成年人身心成长,再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中有关如何正确处理校园易发事件、成为一名合格人民教师进行了详细阐释,并结合典型案例对教育领域安全管理、教育惩戒、廉洁自律、家委会等热点问题进行了鞭辟入里的法理分析,生动、透彻的讲解引起了教师们对依法执教问题的深度思考。
人才的培养在教育,教育的关键在教师。教师法律素质的提高,是造就学生法律素质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开展依法执教宣讲活动,加深了兰山教师对依法执教的认识,强化了师德师风建设,对今后教师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履行教师义务、尊重学生权利、称职守法从教,让教育教学活动更加理性从容、更加依法有序起到了良好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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