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信来电举报案件整改情况信息公示
一、举报案件基本情况
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内江市世纪滨江二、四期旁拟要修建一座‘麻柳坝高架跨河大桥’,距离居民楼仅45米,将产生噪音、灰尘、尾气污染扰民”问题(内江市第X2SC202****50166号)。
二、调查情况
2021年9月16日,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勇和内江市东兴区政府副区长胡浩同志带领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麻柳坝高架跨河大桥”为内江市规划的内江麻柳坝大桥工程,该工程西接市中区文英街,东接东兴区规划麻柳路,桥梁全长582米,建设业主为内江路桥集团。
内江麻柳坝大桥工程不位于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内江麻柳坝大桥工程于2021年6月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1年8月办理可研批复;规划方案于2021年4月经2021年第4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同意,待批复。
2.内江麻柳坝大桥工程(东兴段)范围内涉及土地共计约250亩,拆迁房屋336户、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包括:国有土地约40亩,需征收房屋190户;集体土地约210亩,需拆迁房屋146幢。截至2021年9月16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完成征收125户,剩余65户;集体土地上农房完成拆迁114幢,剩余32幢。
(三)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内江市世纪滨江二、四期旁拟要修建一座‘麻柳坝高架跨河大桥’,距离居民楼仅45米,将产生噪音、灰尘、尾气污染扰民”问题。
(1)内江麻柳坝大桥工程目前正处于规划建设手续办理和地块拆迁过程中,还未进行开工建设。
(2)根据现场调查和核实,内江麻柳坝大桥工程(东兴段)与现状保留建筑的最近距离约为67米,与规划最近的建设用地地块距离约为10米。根据《内江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2020版),建筑离规划的道路最小距离为10米、建筑退离规划桥梁和现状桥梁(含立交桥)时宜适当加大退距。故现状保留建筑和规划建设用地地块与内江麻柳坝大桥工程的距离均满足要求。
(3)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开工后由于货车运输、工程车辆、机器运转等施工期间和建成后车辆通行等将会产生噪音、灰尘、尾气污染,是否扰民目前无法核实。
故群众反映“内江市世纪滨江二、四期旁拟要修建一座‘麻柳坝高架跨河大桥’” 情况属实,“将产生噪音、灰尘、尾气污染”情况属实,“污染扰民”情况目前无法核实。
综上,群众反映“内江市世纪滨江二、四期旁拟要修建一座‘麻柳坝高架跨河大桥’,距离居民楼仅45米,将产生噪音、灰尘、尾气污染扰民”部分属实。
三、整改措施
关于“内江市世纪滨江二、四期旁拟要修建一座‘麻柳坝高架跨河大桥’,距离居民楼仅45米,将产生噪音、灰尘、尾气污染扰民”问题。
责任领导: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周勇
内江市东兴区政府副区长 胡浩
责任单位: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兴区交通运输局、东兴街道、新江街道
责任人: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毛辉、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邓伟、东兴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雷刚、东兴街道党工委书记邱显华、新江街道党工委书记黄波。
(一)行政处罚情况。
无。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1.责成东兴区交通运输局、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在将来的建设中,督促施工方在施工中加大降尘力度,采取安装喷淋、清洗进出工程车辆、覆盖裸露土、密闭进出渣土车辆、土方施工进行洒水作业等管控措施,确保道路扬尘管控达标。
2.责成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兴街道、新江街道,在将来的建设中,加强道路扫保洁作业网格化管理,逐个网格进行排查排底,掌握道路扬尘污染源,确保道路扬尘管控达标;严格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制度,及时安排保洁人员清扫道路、洗刷道路,确保道路干净整治;每天及时清洁路面,减少路面扬尘。
3.责成东兴区交通运输局、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在将来施工中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在工程规定时间内施工,采取降噪技术,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噪音;严格控制货车运输、工程车辆,尽量不鸣笛。
4.责成东兴区交通运输局、交警直属二大队,在将来的建设和大桥投运后,科学管制交通,确保车辆快速通过,减少噪音、废气;重点路段加装声屏障,阻挡汽车噪音传播,确保降噪效果;通过种植树木,保证植株密度、宽度等绿化降噪、降尘、净化空气措施,吸纳声波、减低噪音、扬尘、废气;安装禁鸣标志。
5.责成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牵头,加大对未建、在建项目建设监管力度,采取雾炮车喷雾、洒水车洒水、种植树木等措施降噪、降尘、净化空气,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噪音、灰尘、尾气污染等问题,依法依规处理,杜绝问题反弹。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截至2022年7月27日,内江麻柳坝大桥工程仍在施工建设中,现已完成以下整改措施。
1.督促施工方在施工中加大降尘力度,采取安装喷淋、清洗进出工程车辆、覆盖裸露土、密闭进出渣土车辆、土方施工进行洒水作业等管控措施确保道路扬尘管控达标。(责任单位:东兴区交通运输局、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督促施工方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在工程规定时间内施工,采取降噪技术,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噪音;严格控制货车运输、工程车辆,尽量不鸣笛。(责任单位:东兴区交通运输局、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上措施在该工程施工期间,由各责任单位督促施工单位继续推进、长期坚持。
(二)由于内江麻柳坝大桥工程目前还未完成建设,以下整改措施由各责任单位在建成后落实,并长期坚持。
1.在将来的建设中,加强道路扫保洁作业网格化管理,逐个网格进行排查排底,掌握道路扬尘污染源,确保道路扬尘管控达标;严格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制度,及时安排保洁人员清扫道路、洗刷道路,确保道路干净整治;每天及时清洁路面,减少路面扬尘。(责任单位: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兴街道、新江街道)
2.在将来的建设和大桥投运后,科学管制交通,确保车辆快速通过,减少噪音、废气;重点路段加装声屏障,阻挡汽车噪音传播,确保降噪效果;通过种植树木,保证植株密度、宽度等绿化降噪、降尘、净化空气措施,吸纳声波、减低噪音、扬尘、废气;安装禁鸣标志。(责任单位:东兴区交通运输局、交警直属二大队)
3.加大对未建、在建项目建设监管力度,采取雾炮车喷雾、洒水车洒水、种植树木等措施降噪、降尘、净化空气,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噪音、灰尘、尾气污染等问题,依法依规处理,杜绝问题反弹。(责任单位: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27日,经销号核查组现场核实,内江麻柳坝大桥工程施工阶段已完成整改措施,其余部分整改措施已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在建成后落实并长期坚持,综上,已完成整改工作。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联系人:李阳 电话:0832-2270816
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2日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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