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东洲电站双石电站老河泵站五湖泵站等10个
根据《湖北省水利工程条例》、《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赤壁市东洲电站、双石电站、老河泵站、五湖泵站等10个水利工程成果经赤壁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电站管理范围范围划定
赤壁市境内有东洲电站、双石电站、黄沙电站、宝剑电站、大泉洞电站、海源电站6个电站,其工程区管理范围包括电站厂房、变配电设施、进出水渠道等建筑物覆盖范围及周边一定区域,其中电站厂房管理范围线为厂房建筑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50米,变配电设施管理范围线为变配电设施建筑边界线,进出水渠道管理范围线为进出水渠道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米(单侧)。水电站运行区管理范围为水电站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边界线围成的区域。
(二)泵站管理范围护范围划定
赤壁市境内有梅湖泵站、五湖泵站、老河泵站、八角坳泵站4个泵站,其工程区管理范围包括集水池、电动机间、水泵间、变配电所、出水设施、管理房等建筑物覆盖范围及周边一定区域,其中水利工程建筑物覆盖范围以外上下游50米范围及两侧30米范围为其管理范围。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或建议,请将书面材料送达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
特此公告
***:赤壁市东洲电站、双石电站、老河泵站、五湖泵站等10个水利工程划界总图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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