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统筹资金护航就业兜底实现家门口就业
本网讯 2017年,鄂州市建立全市困难人员就业兜底保障制度,做到就业困难人员“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为解决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因年龄大、学历低、技能缺乏的就业问题,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就业扶贫工作精神,强力推进就业扶贫,整合就业、扶贫等专项资金,统一调度、提升就业保障能力,集中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针对精准扶贫对象就业困难的情况,新开发了生态文明公益性岗位。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就业能力的大龄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不足6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不足50周岁)、零转移就业农户和特别困难且难以转移就业的精准扶贫对象,均可就近安置在生态文明公益性岗位工作。负责本村塆的垃圾收集处理、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对村塆无自理能力的老人进行生活照料和护理工作,对村塆公共绿化区进行花草和绿地进行养护和修整工作,在村塆公共场所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村塆公共卫生环境工作,以及其他的公益性服务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严格按照公布信息、提出申请、考察聘用、用工备案的程序要求进行操作。公益专岗报名招聘过程全公开,并建立实名制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公益性岗位开发台账,市级人社、财政部门定期进行督查,对存在挂岗、冒名顶替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录用的生态文明公益性岗位的待遇按照当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为1380元/月)的60%按月支付,2017年录用的生态文明公益性岗位待遇为828元/月/人,预计市级财政年需投入2186万元。目前我市在鄂城区、华容区和梁子湖区以村塆为单位共开发2000个以上农村村塆开发生态文明公益性岗位。第一批115名农村村塆开发的生态文明公益性岗位人员已正式上岗,补助工资共计19.05万元,市财政资金已提前拨付到位。他们每月通过稳定的公益岗位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有劳动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户就业增收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