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按照《2020年江西九江武宁县抽检计划》有关要求,九江武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北毛小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密瓜月饼”进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湖北毛小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密瓜月饼”,商标:德翔®,生产日期:20200812,规格型号:5kg/件。
(一)抽检基本情况
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受九江武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武宁县船滩镇华鑫购物中心进行监督抽检(商标:德翔®,生产日期:20200812,规格型号:5kg/件),该产品系湖北毛小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抽样单编号为XC2036***********03,经抽样检验,能量项目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生产环节。现查明,湖北毛小子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8月12日生产的“哈密瓜月饼”10件、销售10件、召回8件,销售价格30元/件,生产成本价格27元/件,销售金额60元,获利润6元。召回的“德翔牌”哈密瓜月饼进行折包处理,不再上市销售。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举报电话。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