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推进关于同意公安县轩源动力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10
申请人毛艳、李恒汀、龚文龙、龙旺平、陈林、何文亮、张梅、胡署一、罗万铭、万语田:
你们提交的“公安县轩源动力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10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你们应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在许可的办学内容内从事办学活动,不得突破核定的招生规模;应规范财务管理,举办者不得抽逃办学资金,不得非法集资;应自觉服从行政监管,按时参加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办学许可证》应放置在学校主要办学场所醒目位置,未经许可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出借、出租、出让、买卖《办学许可证》;变更举办者、机构名称、地址、校长、办学层次和类别,申请分立、合并、终止办学应报我局审批许可,招生简章和广告应报我局审核备案;应在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0个工作日内向审批机关提出换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审批机关可在有效期届满60个工作日后注销办学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注册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法人登记手续。
此复。
***:公安县轩源动力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办学许可信息
公安县教育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