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开发区公安局关于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坚强领导下,以深化执法改革为动力,以“查、改、报、晒”为抓手,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力封堵执法风险、消除执法顽疾,推动开发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再创新高度。现将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一)行政处罚全年数据。从行政处罚数据来看,2021年全区公安机关共受理行政案件 2329 件,办结案件 780件。从行政处罚种类看,分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或执照、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从行政救济看,2021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11件,行政诉讼 7件,国家赔偿 3件。
(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依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权利,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一是硬件升级改造。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作为推进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的重要载体,全面提升公安执法硬件水平。二是软件机制保障。进一步加强“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建设,从人员配备、警情管理、案件管理、物品管理、人员管理、监督管理等六方面着手,全面提升执法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日清周评月通报制度,警情案件源头管控得到加强。三是常态监督考评。进一步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和监督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执法质量“月自查、季考评”和“一案一测评”工作,2021年以来,我局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继续不断加强和完普执法监督工作,按照公安执法工作的性质和特点,认真贯彻落实了执法质量工作日常考评机制,不断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审核力度,建立了从办案部门、局法制部门、局领导的执法办案监督审核机制,对日常办理的每起案件从受立案到结案的每个环节都全程予以监督审核,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案环节子以审核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审核审批并责令限期整改,每个部门确定了专门的法制监督员,负责本部门的执法办案的监督检查。
(三)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工作。严格落实鲅鱼圈区人民政府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要求我局对符合备案条件的重大行政行为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机制未落实到位。部分民警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推出的改革举措,生命力不强,未能有效延续性。
(二)执法培训力度不够。一些执法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淡薄,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容易使行政执法工作处于被动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继续加强学习,巩固学习成果;二是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提高广大公安干警执行“三项制度”的自觉性,利用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加大问责工作力度,促进公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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