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十堰评职称不再考外语和计算机
秦楚网讯 记者 李寅 报道:秦楚网记者6月30日从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十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相关政策出炉。根据规定,今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
据介绍,2017年,职称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与往年基本一致,在岗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公务员和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含当年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根据政策要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医古文、古汉语参照执行。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解释,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计算机、医古文和古汉语能力的,由各专业评委会评审前和用人单位聘用时自主确定,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办法。其中,由各专业评委会自主确定的,评审前,高级报省职改办备案,中初级报市职改办备案。2017年及以前已经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的,可与评审材料一起提交,供评委会参考。
根据政策规定,全职引进回国的海外优秀高层次人才,3年内首次申报时可比照同资历、水平人员相应条件申报评审;对已选聘为长江学者、楚天学者、百人计划、千人计划人员可由评委会直接认定高级职称。
经批准离岗或兼职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离岗或兼职期间的创新创业工作业绩,可以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在我市就业的华侨和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3年以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中的生产经营管理人才,按省人社厅文件要求,可申报高级经济师。
全市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8月7日-9月30日。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材料由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各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市职改办(市府路9号市人社局406室)。联系电话:866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