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五项创新受好评
本网讯 去年下半年以来,面对经济形势下行,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以及异常严峻的农民工欠薪群体上访隐患,长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切实履行职责,从小处着手,积极作为,创新工作方式,让用人单位知晓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违法后果,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一次性告知书。去年底,面对因欠薪引发的投诉案件陡增以及因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而导致维权难度增加的实际,该局认真研究,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一次性告知书》,并从2015年起正式启用。《告知书》以条款的形式告知了劳动者举报(投诉)应提供的材料以及不予受理的案件范围,并在存根上明确投诉(举报)人的信息以及被投诉(举报)人的信息,方便及时和双方取得联系、了解案情。今年以来,共发放《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一次性告知书》48份。《告知书》的启用,让前来投诉的劳动者知晓了正确的维权方式,也提醒了广大劳动者在日后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受到了一致好评。
二是印制欠薪法律后果明白卡。针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欠薪导致逃匿、失联以及拒不配合调查处理等情况,该局印制了《欠薪法律后果明白卡》,并发放给重点欠薪隐患企业及项目,对用人单位欠薪行为触犯的法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量刑、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欠薪数额较大的界定、逃匿情形的认定、责令支付文书的送达方式等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的义务,引导用人单位主动纠错。截至目前,共发放《欠薪法律责任明白卡》80份。
三是开通欠薪督办短信平台。会同公安部门,开通欠薪督办短信平台,对以拒接电话等形式拒不配合调查的欠薪主要责任人实行短信催告,督促其履行义务、配合调查,并留存短信记录单,必要时作为证据进行处理。据统计,自欠薪督办短信平台开通以来,长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局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对拒不配合调查的欠薪责任人实行短信催告26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起,检察机关批捕1人。这一方法的实施向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的欠薪责任人施加了压力,欠薪问题得到了重视,从而推动了问题的解决。
四是建立欠薪月排查报告制度。从2014年9月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开发区、住建、交运、水利水电、国土、房管等部门共成立17个由分管领导牵头的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工作专班,按月对辖区及行业的重点企业和在建项目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在每月20日上报排查情况,由该局形成《全县企业(项目)欠薪专报》,以此对欠薪企业进行***服务和监管,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五是把关矿山企业复工。去年,长阳县52家欠薪企业中,矿山企业有28家,且涉及金额大、人数多,为严格控制矿山企业的欠薪行为,今年,该局会同安监局,制定了《矿山企业职工工资支付情况审核登记表》,凡矿山企业复工前,须持复工前最后一次工资发放花名册原始凭证及复印件、欠薪花名册、以及同职工协商形成的延期支付工资协议书到该局进行审核,并现场随机致电农民工进行核实,资料不全的不得复工。此举对矿山企业农民工工资的清欠起到了一定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该领域欠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