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月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本网讯(通讯员 张庭)10月11日,水月寺镇人民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规范天麻等中药材产业发展的通告》,就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林下经济发展审批、山林权属流转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水月寺林业站工作人员将于近日分赴各村组张贴该通告,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群众知晓率。
通告规定,要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严禁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林木种植中药材,严禁成片皆伐、严禁“剃光头山”,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种植天麻等中药材。农户需种植天麻等中药材的,必须首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林业站按照各村采伐限额集中审批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禁止以任何租、卖等形式将山林转让或租赁给他人种植天麻等中药材。水月寺镇政府将于2014年10月中旬组织有关部门对全镇林下种植天麻等中药材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整顿,严格查处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王琼 编审:邹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