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调研我县林业执法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范延荣) 近日,为健全和完善“十三五”时期林业执法体系建设,省林业厅调研组深入我县,调研林业执法工作。
在兴山县森林公安局会议室,调研组围绕林业执法机构、人员保障现状、林业执法、行政许可与管理等情况与县林业局内设股室、基层林业站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调研组听取了县林业局的林业执法体系建设专题汇报,调研组对我县在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我县从2005年开始推行了以森林公安为主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模式,通过不断探索和深化,现已形成了“两权分离、分别集中,以警带政、警政结合”的执法体系,由县森林公安局(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承担全县所有的林业执法工作,下设古夫、昭君、水月3个执法中队,4个木材检查站,实行了所、队、站执法力量的整合。
在“十二五”期间,县森林公安局(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共办理刑事案件46起,治安案件4起,林业行政案件534起,信访案件5起,案件质量得到保证,没有发生过行政诉讼、复议、国家赔偿和错案追究案件。我县林业综合执法取得的成效,得到了国家、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认可,先后被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省、全国林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县和示范点县。
(责任编辑:董华 编审:邹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