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违法监控自动抓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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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5日发表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确保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结合我市实际道路交通管理需求,决定自2017年10月8日起,在我市河溶镇溶新路、兴隆街,利用道路电子监控设备对该路段机动车辆违法停车行为实施非现场自动抓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抓拍路段及时段
溶新路,7时30分至17时30分
兴隆街,7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抓拍范围
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的:机动车违法停车≥90秒。
当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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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02:02:2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