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省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鄂科技发政[2007]89号
发布部门:法规处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科技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07年度全国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业已下达, 现将湖北省2007年度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1.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利用国有资产创办的民营科技企业;
2. 集体所有制科技企业;
3. 私营科技企业;
4. 个体合作科技企业或个人科技机构;
5.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企业;
6. 股份合作制科技企业;
7. 联合经营的科技企业;
8. 与外商合资合作创办的科技企业;
9. 港澳台投资科技企业;
10. 其它科技企业。
上述科技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科技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2. 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3. 经科技主管部门审定;
4.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医疗卫生等特殊行业无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科技主管部门认可。
二. 2007年湖北省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实施步骤如下:
1. 2007年12月: 省科技厅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 2008年1月至2月: 基层填写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表;
3. 2008年3月: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审核和汇总当地统计年报表, 形成企业数据库文件, 并于3月31日前将数据库文件及统计年报表等上报材料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4. 2008年4月上旬: 省科技厅对各地上报统计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形成2007年度湖北省2007年度民营科技企业统计汇总文件。
三. 各地需上报省科技厅材料包括:
1. 总收入100万元以上(100万元)企业数据文件(TJDT106.DBF和TJDT206.DBF)和总收入100万元以下企业数据文件(UD100.DBF)一式两份;
2. 民营科技企业年报表;
3.数据汇总负责人姓名,部门及联系电话。
四. 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数据汇总软件
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数据汇总软件挂在湖北省民营科技企业网上,
网址为:http://mykj.hbstd.gov.cn/index.jsp
五. 省科技厅数据汇总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体改处
联系电话: 027-8713-5861
电子信箱: fagui@hbstd.gov.cn
联系人: 程浩, 张镧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