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经委(中小企业局)
各行业协会、局、办、公司,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襄法治办[2007]15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经委系统2007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7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公平正义的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三、时间安排
整个法制宣传活动从11月底开始到12月底结束。12月4日全市统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其它时间各单位、各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 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市经委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系统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及答题卡刊登在《襄樊日报)》上。
(二)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要积极组织执法人员、法制宣传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于12月4日上午9-12时统一上街设立宣传站,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各局、办、公司宣传站点位置根据市普法办统一安排执行,各行业协会宣传站点自行决定,委机关组织相关科室统一参加普法宣传。
(三)组织赠送学法资料活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的公民学法实用读本将实行免费赠送;市经委机关也将组织部分法律手册免费赠送;系统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组织法律读本,供干部职工免费学习。
五、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系统各行业协会、局、办、公司和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认真组织,科学安排,积极参与,加强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营造普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紧密结合“五五”普法规划,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这一主题,结合单位实际,突出对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突出对《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新法的宣传,突出对部门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和典型事例的宣传。
(三)要创新方式,广泛宣传。要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宣传栏、宣传板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专家讲座、领导讲法、法治论坛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文艺活动、演讲等形式,促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要提倡创新,积极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吸引人、启发人、教育人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声势。
系统各行业协会、局、办、公司和委机关相关科室要将2007年“12.4”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以文字形式报送市经委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委政策法规科,Email:fyq0710@126.com,电话324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