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天地C区住房项目登记公告
根据《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暂行规定》(武房发〔2011〕150号)和《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登记摇号选房管理暂行办法》(武房法【2013】84号)有关要求,洪山区江南新天地C区项目已具备租赁条件,现将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项目
本次登记项目为洪山区江南新天地C区项目,座落于洪山区武青四干道与罗家港路交汇处,由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建设开发。配租房源有436套(实际套数以原廉租住房实物轮候家庭安置完毕后的剩余套数),均为小户型高层电梯房,一室一厅,建筑面积约46平方米。租金标准15.2元/㎡·月,物业管理服务费1.44元/㎡·月,由武汉洪投保障房运营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二、登记对象
凡持有2017年9月11日(含)之前《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家庭人均月收入670元以下(含67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含8平方米)且持有《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青山区居民。
三、登记时间
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四、登记地点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社区登记。
五、注意事项
1、有租赁意向的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及《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
2、登记截止时限前,申请人可以撤销登记申请,并由登记工作人员在资格证明上注销登记记录;登记截止时限后,申请人不得撤销登记申请。
3、登记完毕后,采用计算机摇号方式随机确定选房顺序,摇号全过程和结果由公证部门进行现场公证,摇号结果在青山区政府政务网、武汉市房管局政务网上公示7日。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无异议后,根据房源情况和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号,依次安排选房。
4、正式选房前,组织开展项目“开放日”活动。“开放日”和选房的时间另行公告,详见青山区政府政务网、武汉市房管局政务网。
详情请登陆: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www.whfg.gov.cn/
武汉市青山区政府政务网www.qingshan.gov.cn
特此公告!
青山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二○一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