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确定1月中旬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1月8日,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七次主任会议。
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1月中旬召开,会期半天。
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去年11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工作报告起草工作,工作报告稿形成后,数易其稿,不断修改,报告起草过程领导高度重视、凝聚集体智慧、广泛征求意见、注重对标对表。报告全文约1万字,其中,关于2020年的主要工作体现重点、提炼特点、展现亮点,着重对工作效果、工作影响、工作方式创新等进行阐述,力求既反映工作原貌,又体现工作成效;关于2021年的主要任务围绕人大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提出要更加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更加有效依法履职行权、更加用心做好代表工作、更加务实推进守正创新。工作报告将根据主任会议审议意见,认真修改,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再按程序正式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艳、胡树华、丁雨、朱库成,秘书长许甫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