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株财发〔2013〕5号)、《株洲市荷塘区关于开展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株荷财发〔2017〕31号)等文件要求,我院对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和指导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全区疾病预防和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报告工作。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五)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
(六)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促并指导实施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监督管理药品配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及配送活动。
(七)组织监测全区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贯彻执行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负责全区计生药具的综合管理。
(八)建立并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九)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搞好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送培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一)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二)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三)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十四)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荷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医疗管理股(中医药管理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综合治理办)、爱国卫生工作股(对外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人员编制情况:我单位设行政编制10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直属二级机构事业编制27名。
(三)单位工作成效
2016年,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我局以抓机构改革,加快卫生计生工作有效融合;“新国优”创建,推动了计生工作再上台阶;抓卫生惠民实事,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抓病媒生物防制,促进爱国卫生工作;抓党建纪检,加强了卫计系统队伍思想政治理论建设。
二、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单位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为3495.75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1424.49万元,财政资金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的决算报表是原卫生局报表,2016年的决算报表是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表(包含原卫生局、计生局、爱卫办)。
(二)单位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为3495.75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1424.49万元,财政资金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的决算报表是原卫生局报表,2016年的决算报表是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表(包含原卫生局、计生局、爱卫办)。
三、单位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单位预算编制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3495.75万元,与年初预算收入984.67万元相比增加了2511.08万元,增长了2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机构的非税返回款和下拨基层医疗机构的年终奖励以及卫生系统退休人员的津补贴等各项支出均由财政先拨到卫计局,再下拨到各单位。
(二)执行管理情况:2016年决算财政支出总计3495.75万元。支出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为343.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355.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5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82万元,企事业单位补贴2620.1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为22.73万元。其中:公务出国(出境)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5万元,公务接待费10.88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7.13万元,其中:公务出国(出境)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1万元,公务接待费30.5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与预算相比,减少了34.4万元,其中: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11.85万元,预算为26.61万元,比预算减少14.76万元,减少了55.46%;2016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10.88万元,比预算减少19.***万元,减少了***.35%。
四、实施效果
1、全区服务人口30.83万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截至12月底,全区累计建立城乡居民电子档案252329份,年度新增23595份,电子档案建档率83.77%。居民健康档案更注重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动态更新等质量。健康教育工作: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折页、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截至12月,全区共开展大型健康教育咨询活动448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89次,印发宣传资料63115余份。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工作扎实显著,AEFI处置及时,未发生疫苗纠纷,AEFI报告卡比较规范,建证建卡率达到100%,全区总体各苗接种率均大于95%。孕产妇健康管理:对早孕妇女建立保健手册,按管理要求定期开展产前检查和产后随访及健康指导工作。孕产妇健康管理2374人,孕产妇健康管理率为94.73%,产后访视率 97.6%。0-6岁儿童健康管理:全区7岁以下儿童20046人,保健覆盖16872人,保健覆盖率为91.43 %,新生儿访视率为95.25 %。老年人健康管理:各单位采取集中或分散方式进行65岁以上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体检,卫生院以各村卫生室协助体检队下村体检为主;社区以居民集中到社区中心统一进行体检,由各团队到各服务小区进行张贴通知及大力宣传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目前,全区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10865人,并针对体检结果做出个体化的健康指导。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目前全区累计在管高血压病16506人、糖尿病6108人,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分别为36.53%、28.97%,规范管理率分别为68.66%、55.38%。其中年度新增管理高血压病3030人、糖尿病1168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各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及时进行随访,患者资料真实有效,至目前全区累计在管重性精神病1095人,年度新增196人,病情稳定率85.7%。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常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预防措施和医疗救治相协调,依法科学防控。传染病及时报告率、审核率均达100%,无甲类传染病和传染病漏报情况发生。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按照规范要求对结核病患者进行筛查、随访、督导服药等服务。院内医务人员和辖区内乡村医师均进行了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积极开展了3.24宣传。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公共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机构,设立办公室并且制度上墙,定期对辖区学校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进行巡访,按时对辖区农村集中式供水进行采样送检,及时报送各种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无食物中毒、突发食源性疾病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设置了中医诊室或中医馆等中医服务区,积极应用中医药为0-3岁儿童及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中医体质辨识等服务。目前全区对5060名0-3儿童进行了中医调养,对9073名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中医体质辨识。
2、2家卫生院、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家村卫生室。严格执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与零差率销售。2016年全区通过网上平台共采购基本药物总额451.33万元。
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2016年奖励扶助资金中央、省级42.82万元,市级补助2.76万元,区级补助13.17万元,总计发放58.752万元,发放人数612人,发放标准960元/人/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2016年特别扶助资金中央、省级111.36万元,市级补助14.76万元,区级补助20.76万元,总计发放146.88万元,发放人数306人,发放标准均提高到4800元/人/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扶助:2016年手术并发症对象扶助中央、省级补助1.28万元,市级补助0.96万元,区级补助1.6万元,总计发放3.84万元,发放人数8人,发放标准4800元/人/年。计划生育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16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项目市级补助31.55万元,区级配套76.456万元,总计发放108.006万元,发放人数约1120人,发放标准960元/人、年或一次性5000元。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16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中央、省级补助11.31万元,市级补助4.19万元,区级配套8.692万元,总计拨付24.192万元,优检人数约672对,优检项目结算标准360元/对。计划生育手术费:2016年计划生育手术费中央、省级补助9.543万元,市级补助3.91万元,区级补助3.91万元,总计拨付17.363万元,按与定点医疗签订的合同标准进行结算。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2016年计划生育独生子保健费中央、省级补助9.33万元,市级补助21.75万元,区级补助25.344万元,总计拨付56.424万元,发放人数2420人,发放标准240元/人/年,单方120元/人/年。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单位认真自评,2016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按照区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工作。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规定及时使用中央、省级、市级、区级专项资金,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国库。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明显下降。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
(二)存在问题: 年初预算部分编制不合理。
2016年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机构的非税返回款和下拨基层医疗机构的年终奖励以及卫生系统退休人员的津补贴等各项支出均由财政先拨到卫计局,再下拨到各单位。因此与年初预算收入984.67万元相比增加了2511.08万元,增长了255%。预算有待进一步控制。
(三)改进建议:优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力。
加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要加强预算编制,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水平,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从严控制年中追加预算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