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四强化推进全县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扎实抓好卫生与健康工作,以全民健康助推全面小康,赫章县“四强化”推进全县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工作。
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总召集人,分管副县长任召集人,县财政局、发改局、规划局、卫计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局、人防办、审计局、政务中心、供电局、消防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落实推进全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定期通报项目建设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政府职责范围内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管理工作负总责。
强化经费投入。县卫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加大对全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将相关项目纳入中央资金投入和省、市资金补助范围。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县财政局对县级投入资金进行规划预算,并及时拨付相关项目经费,引导、鼓励金融机构统筹资金运用,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支持本地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作用,拓展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渠道。
强化部门职责。县直有关部门围绕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审批责任,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不断健全完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工作***落实制度和绿色通道制度。项目单位强化主体意识,对项目建设负直接责任,要将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工程质量、重大节点目标和造价控制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主动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强化项目落实 。 项目单位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每个关键环节的时间节点,将项目建设做深、做细,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和反复,申请审批、核准项目必须具备所有支持性文件方可上报。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项目标准化建设落实建设用地,并预留项目发展用地。县委、政府将全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和项目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年初确定目标,年度组织实施,年底组织考核。对因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兑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