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沈阳片区备案首例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5月7日,记者从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了解到,近日沈阳片区发放了首张《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这标志着沈阳片区完成了第一例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登记,这也是辽宁自贸区完成的第一例备案登记。
在我国境内,进口化妆品被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除了具有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美白)、防晒等9类特殊功效的化妆品,都属于非特殊类化妆品,占化妆品市场90%以上的份额。在“备案制”推行前,由于进口化妆品审批事权在国家食药监总局,企业每进口一种新化妆品,都要到北京提交材料,接受专家审评。
自贸区沈阳片区现有企业17000多家,从事进出口贸易类的企业占比较大,从事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国内总代理或进口贸易企业也很多。去年底,国家食药监总局将非特备案登记权限下放到省食药监局,今年初,省食药监局又将该权限下放到自贸区,对注册地在辽宁自贸区的境内责任人,可在网上和注册地办事大厅同步办理备案登记,进口销售产品。
以前,企业进行备案登记需要到北京提交材料,现在在家门口就可以完成,非常方便,而且完成备案登记的时间也是成倍缩短。当日领取《非特备案凭证》的企业,从提交材料到完成备案登记仅用了15天时间。(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赵国清 通讯员刘海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