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息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0032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息烽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息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17年1月6日在县城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息烽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息烽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息烽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息烽县2016年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息烽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息烽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息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息烽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