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
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解读材料
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7〕13号,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全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发〔2014〕18号)有关要求,2014年11月,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0号),对全省深化开展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行了部署。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央、省有关要求,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个领域,均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出台《意见》,进一步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相关措施制度化、规范化,为我市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奠定基础。
二、《意见》出台的目的
贯彻鲁政发〔2014〕20号文件精神,适应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总结梳理近几年来中央和省、市关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新措施、新规定,构建全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制度框架体系。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意见》出台的意义
《意见》全面贯彻鲁政发〔2014〕20号文件有关精神,并根据预算管理改革的新形势,将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出台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新规定融入到《意见》中,反映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最新要求,成为全市各级各部门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指导,将为全市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提供保障。
四、《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依照依法理财,公开透明、全面完整,科学规范、理清边界,厘清边界、转变职能,整体规划、重点突破的基本原则,按照整体设计、分层推进、全方位实施统筹的思路,在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建立透明预算制度等方面,提出八大方面28项具体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建立透明预算制度。一是扩大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实现预决算信息公开全覆盖,即除***信息外,公开范围全面覆盖各级政府以及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二是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细化。政府和部门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对相关重要事项进行说明,并对税收返还、转移支付情况、举借债务信息等社会关切的项目进行公开。
(二)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健全政府财力综合运筹机制。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健全定位清晰、分工明确、有机衔接、互为补充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科学完备、动态管理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三是改进规范预算编制。深化综合预算改革,将部门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切实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
(三)改进预算管理与控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一是改进年度预算审核与控制方式。一般公共预算审核的重点由收入预算、 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二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通过补充、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多种措施对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可能出现的收支缺口进行平衡。三是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采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相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相衔接的方式,以3年为周期滚动编制,年度预算编制要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四是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将政府债务收支按性质全面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四)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一是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各级税收征管部门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相衔接的考核体系,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提升税收征管能力和效率。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制度,着力打造收费基金目录清单“一张网”,确保“所有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三是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做好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有关工作。
(五)深化支出管理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完善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政策,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二是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结合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大力清理压减专项转移支付,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切实压减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三是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四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社会组织改革相结合,做到“费随事转”。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动态调整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
(六)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制度,提高财政支出效率。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格按程序调整预算,规范预算变更,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二是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电子化支付管理,逐步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全部乡镇。三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严格落实“管采分离”的管理体制,强化财政监管职能,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扩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努力实现应编尽编。四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推进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2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实施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有效控制新增结转结余资金。五是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深化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推进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反映政府所有收支及资产、负债等情况,逐步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公开机制。
(七)强化绩效结果导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一是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新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大力推行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评价独立、客观的优势,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每年选取部分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评价,并不断提高第三方评价规模。三是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规范绩效管理流程,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的紧密衔接、有机融合,建立较为完备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
(八)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完成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任务。二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预算法等财经法规,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自觉接受监督,规范理财行为。严格按规定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规范预决算编报,做到程序合法、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内容完整。三是扎实开展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加强试点县在推进预算公开、规范预算编制、改进预算控制、硬化预算约束、深化支出改革、强化绩效管理等重点领域创新突破能力,不断总结完善,扩大试点规模,逐步实现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覆盖。
六、工作要求
《意见》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巩固已有的改革成果,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梳理改革短板,完善推进改革措施,分解落实改革责任,2017年基本完成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各项任务,在全市构建起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基本框架。
相关文件:
泰政发〔2017〕13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