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1日
宜昌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宜昌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文件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照***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辖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权力配置运行信息公开。一是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作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按权限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制作权责清单公开专栏,通过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二是以决策公开为重点加强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市县级政府要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起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须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30天;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制度,并公开会议开放情况。
三、加强六稳六保政策解读。一是围绕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二是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各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六保政策专题,加大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政务信息公开。一是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大力推广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和一站办理,推进办理服务信息线上线下同步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二是要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和结果信息,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三是要提高经济政策执行效果,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实际效果,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五、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及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实时公开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全方位解读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相关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二是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公布公共卫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三是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
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改版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做好以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做好精准脱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三是加强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做好各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全流程公开;四是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药品药械集中采购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五是突出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扶贫、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就业、社会组织等信息;六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学校、医院、公共交通、水电气、文化科技等公共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布;七是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八是做好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公开;九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
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新制定的规范答复书格式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八、强化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信息管理。要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用,通过专栏集中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司法行政工作主管部门要在2020年底前,通过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本级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等服务。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结果公开力度,按季度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结果信息。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九、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一是要明确领导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级政府部门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一个科室、一个责任人,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二是要强化培训工作,把《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各级各类公务员的公开意识和能力。三是强化规范考核评估,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力度,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相关结果纳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作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制定本级考核体系,强化第三方评估,加强问题整改。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