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
全市法院坚持重心下移,不断强化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服务和保障,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各项工作,努力把全市法院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强化调解优先原则
把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首要选择,加大民商事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和解力度,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总结推广“调解五十法”等司法实践先进经验,提高法官解决实际问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进一步推进司法确认的法制化、规范化、高效化,切实发挥其在缓解办案压力、提高案件调解率、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强化对下监督指导
健全完善审级监督指导和业务指导机制,加强案例指导、疑难案件专题研讨等工作,完善改判发回案件逐案点评做法和改判发回案件上下级法院沟通协调、意见反馈制度,增强监督指导的权威性;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通过召开现场会、座谈会、开展案卷评查等方式,增进各基层法院间的交流沟通,总结推广各基层法院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完善“院长基层工作日”制度,中院班子成员每月固定一天带领有关庭室负责人带着任务、带着问题、带着感情,深入基层联系点,做好检查指导,沟通协调,切实帮助基层发现问题、解决困难,推动工作发展。
强化教育培训力度
通过集中培训、对口培训、个别培训,实现因岗施教、因人施教、因案施教,不断提高法律理论素养;通过初任培训、换岗培训、岗中培训,超前谋划做好知识技能的储备积累、更新升级,不断延伸和拓宽知识覆盖面;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上下交流、内外互动,深入到群众生产生活的第一线,洞察案件事实背后的根源,提高基层法官辨法析理的工作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