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干部大会召开认真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平远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
近日,平远县全县干部大会召开,传达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大会动员全县上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对广东系列***和***精神,进一步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狠抓发展第一要务,全面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平远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书写平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平远县委书记廖茂忠主持会议。
大会指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对于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具有重要意义。省委书记李希代表十二届省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成绩经验,科学谋划未来五年蓝图,是新阶段、新征程落实******赋予广东使命任务的冲锋号、施工图、任务书。深入学习领会好省党代会精神,重点要做到“四个深刻领会”:即深刻领会省党代会的鲜明主题,深刻领会过去五年全省取得的成就经验,深刻领会今后五年全省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深刻领会省党代会对今后五年工作的重大部署。今后要以省党代会精神作为引领全县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逐一对标对表,逐项落地落实,真抓实干把平远的事情办好,为广东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平远应有的贡献。
大会强调,要强化担当作为,推动省党代会精神在平远落地见效。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单位“一把手”要紧紧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抓落实,推动平远红色苏区绿色发展,打造更具持续力的生态发展新标杆。一要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凝聚振兴发展强大合力。二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科学规划建设粤闽赣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平远片区),主动融入赣南苏区、海西经济区、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大网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更多“打粮食”项目、优势龙头企业和产业链“链主”落户平远。三要坚定不移壮大实体经济。全力实施工业经济倍增升级计划,壮大“1+N”绿色产业体系,实施项目建设攻坚战,建好建强高新园区。四要坚定不移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加快推进平远大道提质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县城污水管网工程、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等县城提质改造项目;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县城人文历史传承保护,提升城市人文魅力。五要坚定不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压紧压实县镇村三级书记责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推动平远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六要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一体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各项生态指标稳中有升。七要坚定不移办好民生实事。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办好每年的十件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八要坚定不移推进平安平远法治平远建设。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持续开展维护政治安全8个专项行动,奋力开创法治平远建设新局面。
廖茂忠指出,学习贯彻落实好省代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迅速传达学习,抓好调研培训,广泛宣传宣讲,掀起持续学习宣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热潮,推动省党代会精神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廖茂忠强调,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全县上下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稳增长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精神,认真落实***、***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经济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投资、消费、出口共同发力,稳住农业基本盘,力促工业经济稳步回升,推动第三产业加速回暖,全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一是要全力加快债券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沟通配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解决用林用地、项目设计和立项等制约问题,促进未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已开工项目加快建设,确保专项债支出“大头上半年落地、8月底前基本使用到位”,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二是要全力提振消费信心。要落实好国家和省、市促消费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好汽车、家电等促消费活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积极稳房价、稳销量、稳投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避免楼盘因清盘售房而引发不稳定因素。三是要全力稳定外贸。引导鼓励外贸企业采取整合、重组方式抱团转型,提高产品竞争力,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中把握先机、赢得主动,促进平远县外贸稳中有进。四是要全力做好财税管理和统计工作。抓好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确保应收尽收。坚持“过紧日子”,严控新增预算支出,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三保”和经济发展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深挖指标潜力,做到应统尽统。(朱双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