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津路司法所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法治宣传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司法厅印发的2022年全省“3.30”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方案,在辖区营造全民防火、全民监督、全民践行的良好氛围,3月30日,船山区司法局南津路司法所为社区干部及党员代表开展一场森林草原防灭火法治宣传活动。
宣传人员首先从本省地理、气候、风俗习惯及2019年、2020年凉山州连续两年森林大火的惨痛教训宣传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设立的背景、意义和要求,接着重点宣传了《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在预防、消灭森林草原火灾中政府部门、单位及普通个人应承担的职责义务,强调违反法律法规将承担的后果,并以案释法,以案警示,让参会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法律,最后以通俗易懂的林区防火“十不准”告诉参会人员在预防火灾方面有哪些禁止性行为。
活动结束后,参会人员表示要永远铭记用沉痛代价换来的深刻教训,增强忧患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引导辖区群众及身边亲友学习、实践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