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时应提供的资料
就业登记时应提供的资料:
(一)用人单位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时应填报《遂宁市就业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见***1)和《遂宁市就业失业登记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登记表》(见***2),并准备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
(二)从事个体经营者及其雇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由其本人携带《户口簿》和第二代《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常驻地社区出具已就业的书面证明等资料,并准备两寸证件照2张,填写《遂宁市就业失业登记个人就业登记表》(见***3),到其就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在申请办理时,申请人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