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深化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全镇党员干部要坚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把握“六个统一”内涵要求,牢牢把握“三个不可低估”形势判断,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大力实施“四大发展战略”、坚决打好“四大攻坚战”、全面践行“富民强县十大路径”,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三凤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维护***的权威
(一)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集中统一领导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党章权威,坚定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高度负责、自觉诚恳接受中央、省委巡视、市委、县委巡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优良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全力支持配合巡视(巡察)组工作。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精心组织、扎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严明政治纪律规矩。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加大对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口无遮拦、妄议中央等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决不允许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党的十九大、******来川视察***精神、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铁的纪律保障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扫黑除恶、一卡通、***敛财及土特产等重点工作顺利进行,推动重大决策部署实化细化、层层落实。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状况评估,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镇各部门、各村(社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让批评与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内生活常态。持续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力度,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四)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整体把握、动态分析研判各部门、各村(社区)政治生态状况,切实改进薄弱环节和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建立廉政档案,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发扬积极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强化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推动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五)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细化“五位一体”的党内监督职责清单,压实各监督主体职责,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分级建立“两个责任”清单,明晰职责职权,突出岗位个性责任。严格签字背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镇政府各领导,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开展镇委班子成员、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定时向镇纪委述责述廉。严格督查督办,完善履行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镇纪委定期向镇领导通报各部门、村(社区)党风廉政情况,以通报、约谈、诫勉等方式对履责不力的部门进行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持续发力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一)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认真梳理总结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成效,完善落实措施,并推动实施。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聚焦各种隐形变相的公款送礼和公款吃喝玩乐、私车公养等问题,紧抓领导干部这一重点对象、权力大责任重的关键岗位及重点领域,紧盯国家法定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紧扣婚丧喜庆、乔迁升学等重大事项,强力查纠顶风违纪行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二)综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紧扣全镇各部门工作,坚决查纠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不落实等问题,严肃查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决纠正庸懒散浮拖等行为,持续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过多过滥等现象,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工作、联系贫困村贫困户等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专项治理。以“开展政令畅通专项督查行动”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干部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紧紧围绕镇周边自主创业、创新项目建设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带动当地经济发展项目的高效推进。围绕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开展监督检查,紧盯脱贫攻坚、惠民利民等关键领域和扶贫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重要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部门利益至上、接受工作谈条件等行为。
三、强化党的纪律建设,织密管党治党制度笼子
(一)深入开展“普纪”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必学内容,继续坚持任前党章党规党纪基本知识测试制度。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以案说纪,凡是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批评,注重廉政文化产作创作传播与采编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相结合,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开展家风建设,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家属到廉政教育基地和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形成强大心灵震撼,构筑家庭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
(二)常态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综合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好干部变成“阶下囚”;精准运用第二、三、四种形态,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深化谈话函询,凡是接受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必须在民主生活会上讲清楚、说明白,发挥对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强化监督保障,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深化推进源头治理。做深做实廉政风险防控,开展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抽查审计,强化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执纪监督,深化惩防衔接,及时梳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发现的制度机制问题,堵塞漏洞,扎紧笼子。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机制,探索构建镇党委领导下由镇纪委、多元化调解中心、财政所、民政办、农服中心等共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平台。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切断利益输送链条;营造健康发展环境,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四、坚决维护民生民利,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一)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紧扣脱贫攻坚工作相关要求,深化扶贫领域“3+3”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强化主责部门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组和专项治理组重点监督、纪检监察专责督查的“三重”督查体系,着力解决扶贫领域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强力查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严肃查处贪污受贿、挪用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全镇村(社区)派驻纪检监督员,由驻村(社区)干部进行兼任,对脱贫攻坚全程监督。采取当面交办、发函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对扶贫领域重点问题实施多轮次、滚动式督办,坚决防止重督查轻整改问题。
(二)深入开展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守职责定位,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建立线索发现移交机制,依法严惩、除恶务尽。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严查涉黑涉恶腐败,严打黑恶势力“保护伞”。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深化“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克扣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及时查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同时,扎实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建筑、房地产领域乱象专项治理,着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四)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及公共财物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五、全面强化党内监督,不断优化权力监督格局
(一)扎实推进政治巡察。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盯被巡察部门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和党章执行情况、省市县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创新方式方法,坚持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相结合,规范“回头看”,敦促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的,启动问责。
(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规范监察职责权限,严把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全面试用12项调查措施,重点试用以留置取代“两规”措施,细化审批程序,审慎把握留置谈话和内查外调。健全审查调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坚决防止执纪违纪和办案安全问题发生。强化“纪法”“法法”衔接,既践行“四种形态”,突出执纪特色,又细化调查程序,提高执法效率。
六、切实担负政治责任,深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镇党委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抓严管。深化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责任清单、述责述廉、社会评价、责任制考核等有效机制,督促各分管领导抓好下属、村(社区)党组织抓好村社党建工作,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健全督促检查和问责追究机制,对管党治党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追究,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纪委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全力支持纪委案件查办,决不允许压案不查、拖延不办。
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肩负起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职责,强化监督、铁面执纪、公正监察、严肃问责。带头改进作风,开展“三转”落实情况“回头看”,坚决纠正“转不到位”“回头转”等问题。全面推进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深化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推动系统内部巡察。坚持严管厚爱,着力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政治机关和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