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江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21年广东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工作部署,为全面推动我市各类就业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切实向社会提供各项公共就业服务,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订了《2021年江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7日
(联系人:黄清游,联系电话:0750-350688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1年江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部署,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制订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稳定就业局势。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底前,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南粤春暖活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职业指导下基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就业扶贫行动日、“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对接行动等一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广泛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提高供求对接匹配效率,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问题,促进各类群体就业。
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
(一)就业援助月。2021年1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残联、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面向辖区内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退捕渔民等,提供有针对性的援助服务,按规定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措施;组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有关社会团体等,通过多渠道收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举办专场招聘会、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宣传就业政策等措施,努力帮助各类群体实现就业。
(二)春运组织有序流动。2021年春运期间(1月28日至3月8日),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用工需求、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同时,深入基层和企业,摸清返乡返岗异地务工人员的数量、时间、流向和节后返江就业意向以及企业用工需求变化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权益维护等服务,引导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
(三)南粤春暖活动。2021年1月底至4月底,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面向各类求职人员、转岗换岗人员、新成长农村劳动力、农村转移劳动力、脱贫劳动力等群体和各类用工企业,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活动,通过形式多样、贴近服务对象的招聘活动,广泛搭建供求对接平台,促进求职者和招工企业实现快速有效匹配。
(四)春风行动。2021年2-3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农业农村、扶贫、总工会、妇联部门组织开展,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异地务工人员等为重点对象,开展就业咨询服务,广泛发布岗位信息,举办各类专场招聘活动,大力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开展省内外劳务对接活动,积极引进适用型人才,开展就业帮扶系列活动,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五)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2021年3-6月、9-11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依托江门市企业用工及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及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采取线上智能匹配、线下精准对接模式,持续开展网络招聘会、现场招聘会、跨区域巡回招聘会及系列配套服务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六)民营企业招聘月。2021年4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教育、工会、工商联开展,重点面向民营企业和各类求职者,开展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供需对接活动,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为民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优质、高效的供需交流平台。
(七)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2021年4-12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组织职业指导讲师团,深入乡镇(街道)、农村(社区)、院校、军营、创业孵化基地、工业园区等,面向社会各类群体和用人单位,提供形势分析、政策引导、求职招聘指导、综合素质和专项能力培训等服务,促进更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帮助用人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用工稳定性。
(八)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2021年5月16日,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部门开展,面向农村残疾人,通过开展政策宣讲、***送岗、专场招聘等服务活动,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九)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2021年5-7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返乡异地务工人员、城镇失业人员等,组织系列专场招聘活动、举办“邑企圆梦”线上直播、拍摄职业指导“云课堂”视频、组织就业政策“云宣讲”,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对接渠道。
(十)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2021年8-9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面向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开展实名登记,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组织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举办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十一)就业扶贫行动日。2021年10月17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面向脱贫人口,通过组织开展现场招聘、网络招聘、入户走访等线上线下活动,为脱贫人口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送岗位,动员其积极就业。
(十二)金秋招聘月。2021年10-11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组织开展,面向各类劳动者、各类企业特别是重点项目和重点用工企业,因地制宜开展行业化、专业化的线下线上专场招聘活动,切实提供政策指引、职业指导、普法宣传等人力资源服务。
(十三)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02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举办网络招聘、现场招聘、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创业政策宣讲等活动,全力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十四)重点用工企业专场招聘活动。2021全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重点用工企业就业服务专员、党员义工等,面向本地用工量2000人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企业,全程提供用工政策和对接服务,采取灵活形式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主动邀请参加各类就业专项活动,指导加强校企合作,积极兑现就业创业政策,切实加大重点用工企业服务力度。
(十五)“三项工程”对接行动。2021全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实际,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面向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机构、粤菜师傅、技能人才、农村电商创业人员等搭建供求对接平台,因地制宜举办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供需对接活动,组织开展省内外家政服务劳务对接,举办供需洽谈会、推介会等,促进市场供求有效匹配。
(十六)“乐业五邑”大讲堂系列活动。2021年全年,组织邀请政策宣讲嘉宾、知名企业家、创业典型等相关人员,通过以专题讲座、专家对话、实地参观、互动交流、经验分享等多种活动形式,为高校毕业生、港澳创业者、脱贫人口、复退军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等重点对象提供专业的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十七)大力推动就业服务专员服务制度。2021年全年,健全以地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各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导和落实,属地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三级联动机制。完善就业服务专员队伍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台帐,指定专人“一对一”负责,“点对点”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吸纳外省贫困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定期开展***服务,搭建“零距离”+“绿色通道”服务平台,提供精细化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各类人力资源问题。
上述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通知(或实施方案)将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印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将其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举措。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要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明确分工和目标要求。要结合形势创新工作举措,扎实开展本地专项就业服务活动,提升服务质量,着力打造公共就业服务品牌。要保障各项活动所需经费,确保年度各类目标任务均顺利完成及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风险防范。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做好各项活动安排,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及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摸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及时予以处置。要加大信息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防止招聘环节性别歧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实际,灵活调整专项线上线下开展形式,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梳理发布惠企政策清单、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加大宣传力度,让服务对象“看得懂、算得清”,确保政策落实、服务落地。结合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制作工作月历,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活动及服务成效,向社会传递强信心、暖人心的人社好声音,营造关心就业创业、促进民生改善的良好氛围,为广大劳动者送去温暖,提升市场热度,贡献人社温度。
(四)做好情况报送。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上报进展情况、统计数据和工作总结,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报告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招聘活动中的求职、招聘、招聘会信息,要及时报告,便于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