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211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邵诚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并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和意见,为我们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影响下体育场馆现状”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体育产业工作目标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产业发展,加快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1.构建现代体育产业体系
大力塑造“老山有氧运动小镇”“中国体育旅游十佳精品景区”品牌,推动健身休闲、场馆服务等体育服务业提质增效,打造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和项目。重点布局山地户外、航空、马拉松、自行车等引领性强的时尚运动项目产业。
2.激发体育市场活力
增强体育市场主体能级,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参与体育发展,发展混合所有制体育经济。
3.促进体育消费升级
紧抓“体育+”、“+体育”,拓展运动康复、体育观赛、运动休闲、户外探险等领域高端消费载体。
二、体育场地(馆)设施现状
1.经营性体育场地设施
全区现有各类体育经营性场馆84家(游泳10家、搏击5家、健身20家、篮球4家、轮滑6家、台球7家、跆拳道18家、瑜伽12家、乒乓球1家、羽毛球1家),含青少年培训机构40家。
2.公共体育场地设施
建有市民中心和浦口体育场2个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建成水墨大埝、兰溪湖、象山湖等5个大型体育公园。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建设,建成社会足球场地16片,社区(村)级多功能运动场和健身小绿园53个,健身步道190公里(省级标准80公里),健身路径417套;街道级体育活动中心全覆盖,76个社区(村)均建有室内外体育设施,群众健身晨晚练点400多个;人均体育设施面积达6.8平方米,排名全市全列。
三、体育市场现行工作
1.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浦口体育企业纾困解难,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不利影响,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江苏省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规定》、《浦口区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若干措施》要求,特制定《浦口区体育企业纾困资金项目申报办法》。
2.贯彻落实《江苏省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3.引导、帮扶规模体育企业申报省、市级体育产业专项引导资金。
4.开展经营性体育健身场馆“元旦”“五一”“全民健身日”等节假日低、免收费开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