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院二十周年大家谈赵晓清初心引领航路使命呼唤担当
编者按:
踔厉二十载,初心铸法魂。值此建院二十周年之际,淄博高新区法院开设“建院二十周年大家谈”栏目,分享法院干警们的心得感悟和初心故事,展现干警风采,弘扬榜样精神,为新时代新发展汇聚精神力量。下面让我们一起听听他们的故事。
初心引领航路
使命呼唤担当
青春年少,意气风发
(2008-2010)
2008年,刚走出校园的我进入高新区法院,那时的我20岁刚出头,一口一句“等终军之弱冠,慕宗悫之长风”,充满着对法院工作的热情和美好未来的渴望。去法院报道是国庆节后,我的第一个岗位是民庭书记员,因为有位同事马上就要休产假,我必须要在一个月内学会并熟悉所有的书记员工作。民庭当时的庭长是刘凡庭长,他领着我熟悉办公环境,并且给我安排了办公室。温庭长则是我入门的第一位老师,他脾气很好,向我介绍了民庭的人员及工作任务,他也是我的第一任领导,在工作中对我很有耐心。因为时间紧任务重,我刚到岗第三天就排了开庭,第一次开庭我很紧张,生怕庭审记录过程中出什么差错,是温庭长在庭前一遍一遍叮嘱我,告诉我注意事项,开庭时我记录不准确或者跟不上律师节奏的时候,他又让律师语速放慢,同时轻声叮嘱我别紧张,终于,我顺利完成第一次开庭任务。在那以后的工作中,温庭长教会我很多工作技巧和为人处世原则,让我养成了很多受益终身的好习惯。
而立之年,不忘初心
(2011-至今)
2011年,我进入执行局工作,执行局的书记员工作量比起在民庭的时候大的多,因为执行局书记员不仅仅要像民庭书记员一样整卷、记录、送达、装订、归档,同时还有大量的外勤任务,需要书记员的协助,在执行局,我的工作很繁琐。但不断地面对不同的执行案件、不同的当事人,也对我充满着吸引力。更重要的是,在各类执行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执行工作的意义。
道某村的八旬老人张某,起诉女儿李某赡养案判决后,因女儿李某拒不支付赡养费,只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了顺利执结这起案件,执行局带我的师父和我一起来到李某家中,了解情况后,经过师父的劝解,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给付了老人生活费。回程的路上,师父对我说:“强制执行虽然是解决执行难的一个好方法,但是强制执行并不是无所不能的。在执行赡养等家庭纠纷案件时,或许温情的执行方法,对于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使其理解、支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更有效果。”对我而言,每次参与赡养、抚养等案件的执行,都是一次深刻的精神洗礼。看着老人、孩子拿到赖以生存的生活费时感激的神情,看着一个个家庭消除隔阂,作为执行干警的我感受到了自己工作的意义,也更体会到了师父教导我那些话的内在涵义。
在执行局工作的我时而伏案做笔录、时而带着卷宗资料的公文包穿梭在喧闹的市区,深入偏远村野,又或者伴着苍茫的暮色在寻找被执行人的路上……北京、天津出差,当天来回已经是常态,每月22个工作日,有20天都在外面跑,那两天就是在院里报结案,整卷。
我每天面对着许多不同诉求的当事人。热情服务、耐心倾听、细致解答——这是我们的岗位职责要求,也是我自己一直坚持的工作态度。遇到难沟通的当事人,更需要反反复复做工作,偶尔遇到一些人的无端谩骂,也要去有礼有节地去应对。这些平凡而琐碎的工作,在时光的打磨中磨去了我的棱角,让我学会了换位思考、冷静沉着、严谨细致,也让我学习积累了应对工作中各类状况,应对难缠当事人的经验和能力。
匆匆十年,我未能像其他书记员一样,以每分钟120字的速度演绎指尖上的“速度与激情”,体验语速与手速的动人博弈。但我从每一件执行案件的办理、每一次对当事人的诉讼服务中,领悟到了“人生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庸”的真谛。十年风雨十年心,用十年的青春做一件平凡的事情,把平凡的事做好,也是人生另一种风景。
致敬每一个在平凡岗位上的你我……
2022年初夏,我还是我,坚定而平凡。
继续前行,我想,这时光必定不平凡……
责任编辑:包欣悦 审核人:张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