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九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2日至11月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12月1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5个大方面11项问题,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党组将巡察组反馈问题梳理分解整改任务13个,已整改完成11个,继续整改2个。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区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对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也是找差距、促整改、谋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白清涛同志代表区农业农村局党组郑重表态,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坚决拥护、思想统一,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不折不扣、一项不漏地认真抓好整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白清涛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建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调度整改落实等工作。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明确党组书记白清涛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担起直接责任,坚持履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研究制定《中共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不定期听取情况汇报,逐一进行研究分析。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细化实化整改落实情况,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对照整改方案修订完善了加强党建工作、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度16项,规范了工作行为,严明了工作纪律,防止整改问题的反复和回潮。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巡察组共反馈问题11项,党组将巡察组反馈问题梳理分解整改任务13个,已整改完成11个,继续整改2个。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严不实”方面
1.关于“整改工作存在改了又犯”问题
针对“制定了《市中区农业局党委议事规则》、《关于重大事项报备的通知》,但2018年以来,仍有部分重大支出未经党组会集体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存在漏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制度流程,提高整改效率。修改完善《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按照议事规则认真落实;二是修改完善《关于重大事项报备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三是制定《区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向纪委报送8-12月份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坚持报送,自觉接受上级领导监督。
2.关于“整改不到位”问题
针对“下发了《关于对市中区农业局党委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进行调整的通知》(市中农发〔2018〕21号),但未根据通知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检查工作。同时,2019年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后,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成员分工也未再更新调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党支部调整。向上级党委请示,1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讨论党委以及各支部调整事项,会后,制度《党支部成立及选举支部委员会明白纸》,召开党员大会,成立机关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调整乡村振兴党支部。按照程序选举新一任支部书记、副书记与支委成员,配齐配强支部班子。二是调整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成员分工,明确主要工作任务、有关要求,为更好开展党支部生活提供保障。
(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待提升”方面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针对“区农业农村局‘阵地意识’不强,2018年度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2019年仅召开了1次专题会议,领导班子无人分管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1月以来未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修改完善《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在年度党组书记抓党建中突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4.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针对“部分研究“三重一大”会议未充分讨论,表态记录均为‘同意’,‘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如区农业农村局研究拨付2020年度全区美丽乡村建设暨人居环境整治启动资金1000万元的会议,党组书记先行表态,党组成员表态均为‘同意’”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证重大事项民主科学决策。1月12日召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资金支出情况,形成《区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广泛听取班子成员意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按照会议表态情况进行完善记录,做到记录内容充实丰富。
(三)“担当作为不足,重点工作开展有差距”方面
5.关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群众满意度不高”问题
针对“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5月以来对98起市长热线转办问题处理过程中,执法调查程序简单,未形成调查材料,基本以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原由,依据《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不予立案调查,让双方自行协商或走司法途径解决,造成群众重复投诉,如西王庄镇村民2021年6月在农资店购买农药,导致玉米死亡,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人员简单询问情况后,仅让双方自行协商赔偿,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反映的问题至今未解决,先后7次对同一问题进行投诉,第三季度政务服务过程和结果满意率不足50%,全区排名靠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真正让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在工作中所需要的各种政策及法律法规。每周五下午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已开展2次。二是通过现有法律法规来解决执法中不正规、不统一和执法随意性问题,使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学习农业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次。三是完善市中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6.关于“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有差距”问题
针对“区农业农村局重点工作***调度不及时,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如西王庄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按照批复要求,2020年6月开工,2021年5月底竣工,6月底完成验收,该项目由中央财政拨付资金共计1000万元,但实际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至今未完工,未使用的400万元项目资金于2021年7月被区财政收回”问题。
整改情况:旺达农业、丰源食用菌已完成项目建设;东腾合作社净菜加工车间、检测室主体已建设完成,加工车间、检测室设备未购买,冷藏运输车辆未购买。根据2021年底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目前区级拨付到西王庄镇的资金已达到84%。项目资金于2021年11月已拨付240万元,剩余资金160万元将在项目完成验收后再进行拨付。预计2022年5月底前整改完成。
7.关于“项目监管不到位,未充分发挥益农惠农作用”问题
针对“农业农村局未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通知》和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益农信息社规范运营的通知》(鲁农市信字〔2021〕2号)要求,对信息进村入户惠民工程益农信息社运营监管不到位,督导检查不及时,致使站点运营不规范,设备使用率不高,部分村社出现了“空壳社”现象,如东各塔埠村、蔡庄村、杨岭村、付刘耀村、峨山口村站点设备丢失或被挪作他用,造成资源浪费”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镇街开展自查,对设备未使用的做出说明;组织人员对信息社逐个核查,督促设备使用,并进行现场指导,提高信息员的业务水平。目前,已完成全区92个益农信息社的设备核查工作,现场检查、核对设备,并经信息员签字确认;对查出的问题完成复核确认,向各镇街下发督导核查通报,并积极推进整改。预计2022年5月底前整改完成。
(四)“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短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深入”方面
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点隐患”问题
针对“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020年以支部学习会议代替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惠农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等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后续的审计,在大额资金拨付使用上存在一定的风险点”问题。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的意见》,明确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负责人责任,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重点岗位监督管理、排查廉政风险点隐患,加强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三重一大”议事流程,出台《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于资金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和审计,规范大额资金拨付使用流程。
9.关于“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工作意识松懈”问题
针对“2018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局先后有7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5人受到组织处理,如2019年6月,1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部分机关人员未严格执行日常考勤管理制度,实际每天签到率不足90%”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近年来发生的违纪问题,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关于作风简单粗暴漠视群众利益典型问题的通报》及相关通知,学习警示文件精神,严厉杜绝简单粗暴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发展。二是严格公车用车审核,完善用车人、用车时间等信息记录,经由分管领导把关,确保用车严谨、节约、高效。三是执行“上下班打卡”考勤管理制度,每月在公告栏中张贴考勤情况,签到率为90%以上。四是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值班、请销假、车辆管理、公车使用、加油卡管理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机关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10.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超标准报销费用。2019年5月超额报销马某赴武汉大学培训的交通补助和伙食补助总计900元;2020年度违规报销单位工作人员2月至5月职工子女幼儿园保育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1年12月收齐超额报销的差旅费900元及违规报销的幼儿园保育费3360元,合计4260元,并于2022年1月12日交至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二是自从巡察提出此问题以来,财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支出,做好审核把关。
(2)针对“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到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农机服务中心2020年公务卡报销比例分别为20.24%、1.29%,公务卡使用报销比例较低”问题。
整改情况:单位于2021年10月18日联系建行市中支行来本单位办理公务卡,到目前为止基本实现公务卡全覆盖。同时要求有公务卡的本单位职工开通公务卡并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提高了公务卡的使用率。
(3)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区畜牧农机服务中心2021年2月购买消毒弥雾机770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四是原始凭证不合规。区农广校2018年职工查体费用6190元,无***,无查体人员名单和费用清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购买的消毒弥雾机于2022年1月补记固定资产,同时登录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并开始计提折旧。二是2022年1月11日去枣庄市市中区人民医院核实体检人员名单及费用,并将其出具的证明、名单附在原始凭证之后。三是自从巡察提出此问题以来,加强财务票据审核,确保报销手续齐备。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工作不扎实”方面
11.关于“组织建设有短板,党建活动开展不到位”问题
针对“对下级党组织监督、指导不到位。2019年1月因机构改革,区畜牧兽医局党支部书记等3名委员陆续调离,区农业农村局党委一直未对区畜牧兽医局党支部成员进行研究调整,2019年至2020年,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不到位,党建资料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领巡察问题;制定《机关学习制定》,增强组织纪律性;开展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完成党支部调整工作,选举书记、副书记与支委成员,为开展党支部生活提供保障;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28日党员活动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完善党建资料,强化党员管理,从严落实党建制度,积极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强化管党治党的担当作为,增强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保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
二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持续***问效,防止出现反弹。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党组工作成果转化相结合,持续深化,并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修改、完善,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三是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区委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和*********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找准方向,着力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全面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3086558;邮政信箱277100;电子邮箱zg3066229@163.com。